問:

我想知道…神父跟修女不能結婚,那…離婚的人可以當神父修女嗎?

  答:

天主教是不能離婚的,因為聖經上說:天主結合的,人不能拆散。
因此除非一方自然死亡,否則應是不能當神父修女的

另外關於離婚,聖保祿在聖經中有一項例外,就是教友與非教友的婚姻, 此稱為保祿的特權 ( 或特赦 ) 。現實生活中,只要一方是教友一方不是, 而要離婚,必須經過教會法庭的調查,並宣佈此婚姻無效。
會有這項規定是因為教理認定一方教友另一方不是教友的結婚前必須受到教會德寬免,但是兩方領受的仍不是婚姻聖事。

也就是說,如果兩方都是教友,而且在教會以婚姻聖事結婚,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離婚,他的教友權利會受到教會限制,當然也不可能當神父或修女。
當然有些例外的時候,教會允許某些情況下夫妻分居,但雙方仍因保持夫妻的貞潔。
教會對婚姻的要求以現在的大眾的觀點來看是匪夷所思的, 但是教會對婚姻與夫妻間關係的堅持, 就表示教會對婚姻與家庭的重視。